来源:pt平台作者:芷容点击:
天圆网讯 近日,男子万某在西湖区永叔路与绳金塔路交界的人行道上持刀抢劫,并且造成被害人徐某轻微伤。翌日,万某又在南昌市东湖区民德路持刀抢劫刘某一部手机及部分现金。事后,万某主动投案,家属将被抢现金全部退还给了两位被害人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先后两次持刀劫取他人财物,并致一名被害人轻微伤,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。万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,并处罚金二千元。